2023-11-15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险是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和综合法律,是各级各部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关键依据和法律标准。
如何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各个方面?朱学庆,自治区民政厅厅长、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接受了记者的独家采访。
“保护未成年人是党的儿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政治冶炼。朱学庆说,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险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指示精神的必然选择。这是“两个维护”在未成年人保护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建立了多方向、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并专门增加了“政府保护”专章,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了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标准。
“民政保护未成年人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更加明确。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基础和作用,认真承担困难儿童的基本民生保障任务,加强生活监测;另一方面,要认真承担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的责任和任务,发挥领导作用。"朱学庆表示。
如何加快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未成年人保险的实施?
一是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各种困难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利益,突出民生温度和治理精度。例如,在“十四五”阶段,推进孤儿和事实自然增长体系的实施,促进孤儿和事实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致;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困难儿童的主动发现援助制度,根据困难类型和程度实施类型化、多样化的援助。

二是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和机制,夯实基础,巩固基础。不断完善自治州、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发挥领导协调作用,促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完善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管理、评价支持、监测干预,完善以家庭监测为主导、以社会监测为补充、以中国监测为基础的未成年人监测体系,完善政府指导、适用、帮助和敦促家庭履行监测职责的具体措施。
三是聚合力,提高质量,形成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是有效聚集力量,提高质量,形成全社会关注和照顾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保护未成年人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项目,必须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家庭和公民个人。